日前,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水利站原站长孙文宝贪污案,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文宝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碧荷映日 奋楫笃行
以检察之力拧紧“安全生产阀”
“检”守禁毒防线正在进行时……
检护民生,守护百姓“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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