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为还高利贷 骗取客户58.9万元涉嫌诈骗罪,车行老板被批准逮捕
2018-01-22 16:40:00  来源:扬州晚报

  交完购车首付款,到约定提车时间时,汽车销售店老板甘某却“跑路”了。这是仪征一家汽车销售公司7名客户的遭遇。案发后,7人报警,老板潜逃近半个月被抓。归案后,他交代,之所以骗客户的首付款是为了偿还高利贷。近日,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仪征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发

  交付13.5万元买婚车

  店主迟不交车,突然跑路

  90后姑娘小洁(化名)家住泰州,2017年10月初,小洁婚期将至,想买一辆婚车。在咨询购车渠道时,她得知,姑姑的熟人甘某在仪征经营了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店。小洁认为,找熟人可以优惠,而且比较放心,就在姑姑的介绍下,来到仪征购车。

  在甘某店里,小洁看中了一辆红色丰田凯美瑞汽车。甘某给了个优惠价,裸车16万余元,并保证当月8日可以提车。小洁觉得很划算,当天就支付了13.5万元的首付款。到了约定提车时间前一天,甘某突然变卦,称临时出了状况,提车时间要延迟两天。

  小洁觉得两天也能等,没当回事。但她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的时间,甘某以新车要等、在外地办事等为由,一再拖延交车时间。

  直至2017年10月30日,小洁连车的影子都没见到,打电话催促甘某,怎料对方一直关机。小洁感觉不妙,当天下午跑到仪征,发现甘某店门紧锁,店内空空如也。小洁找周边商家一打听才知道,甘某在她来前一天就跑路了。其间,有多名客户来找甘某,几人碰面一聊,发现大家遭遇如出一辙,于是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截至2017年11月1日,陆续有7名购车人前来报警。除小洁外,其他6人都是仪征人,他们都因在甘某公司购车时,交付了购车首付款,但到约定时间时,钱车两空,少则损失3.5万元,多则损失13.5万元。

  仪征警方于2017年11月2日对此案立案侦查,后查明,甘某藏身于仪征一家乡镇宾馆。同月13日,民警赶至该宾馆内,将甘某抓获归案。

  内情

  为开公司借高利贷

  诈骗客户首付款偿还债务

  经查,甘某,1992年出生,仪征人。2016年5月,甘某和朋友各出资20多万元,合伙成立了涉案公司。在成立该公司前,甘某在仪征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处于亏本状态。由于手头资金不多,他和朋友合伙成立公司时出资的20多万元,有一部分是借的高利贷。

  2016年9月起,涉案公司渐入正轨,甘某便关闭了之前亏本的汽车销售公司,全心经营涉案公司。刚开始,该公司经营状况不错,平均每月有两万元的利润,但因为高利贷越滚越多,这些钱连还利息都不够。为缓解高利贷压力,甘某想到了一个“拆东墙补西墙”的主意,用客户购车预付款偿还高利贷,然后用下一位客户的购车预付款来填上一个客户的窟窿。

  2017年4月中下旬,甘某和朋友发生矛盾,朋友退出,甘某给了对方6万多元撤资款,并欠了对方10万元,资金“元气”再次受损。直到2017年八九月,甘某尚欠60多万高利贷未还,每月仅利息就要支付2万多元,这让甘某无法承担,遂决定骗客户的购车预付金用于偿还高利贷,直至案发。

  目前,侦查机关初步查明,截至案发时,甘某以收取购车款帮忙购买汽车为由,骗取小洁等7名被害人购车款共计58.9万余元,这些钱均被甘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甘某归案后表示,暂时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近日,仪征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甘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