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赌博已经从现实生活转入网络空间,花样繁多且不断“换装”出现,参赌者不用见面,只需要轻松操作电脑、手机就可以感受那份财富倏忽来去的“刺激”。
近年来,高邮市检察院办理了多起网络赌博和网络开设赌场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大多为开设赌博群的群主(微信、QQ群主等)。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讯问中,有部分涉案群主甚至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案件回顾
2018年4月,王某看到同事在玩QQ抢红包,出于好奇,让同事也把他拉进群里。王某一下子被这种新奇的赌博吸引,并萌生了自己建群的想法。
自建QQ群后,王某先邀请了一些朋友进群,后经过朋友拉朋友,到被查获时群里成员已经达到200多人。赌博方式非常简单,推包手预先标注一至三个尾数,抢包者抢得红包数额尾数一致即输,并按此前所发红包总额的相应倍数赔给推包手。王某则通过群主抢红包遇输不赔的规则从中抽头渔利。在该群“开张”的三个月内,王某使用群主的“免死”身份共抢得红包数额达十万余元。
2019年1月21日,高邮市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的行为。这仅是刑法修正案(六)也即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的情形之一。
释法说理
当前,QQ、微信等社交软件和移动支付方式给人们生活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群,通过制定赌博规则对群成员参与赌博实施管理控制,并从中获利。该群持续时间较长,人数众多,规模较大,被告人王某的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