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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超415倍!“糊涂”老板在卤菜中超标添加亚硝酸盐获刑
2021-10-19 10:22:00  来源: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如果早知道会酿成这样的后果,那天我一定会认真计量亚硝酸盐的剂量。”扬州江都的卤菜老板吴某某悔恨地说道。卤鸡爪、卤牛肚、卤耳尖……这些卤制熟食色香味俱全,深受扬州人欢迎,然而,有些商家在卤菜时添加亚硝酸盐却远远超出国家限量标准……

  2021年1月24日,吴某某和往常一样早早的就在家中制作着熟食,虽然在学做手艺的时候,师傅曾告诫过他过量使用亚硝酸盐会造成他人中毒,但是为增加卤菜色泽、延长保存时间,同时因为偷懒,吴某某便跳过了计量步骤,直接往锅里添加了亚硝酸盐溶液。上述行为导致当日上午购买食用猪耳朵的一对母子先后出现头晕、呕吐等亚硝酸盐中毒症状,被送医救治。

  案发后,经过鉴定,吴某某当日销售的卤猪耳中亚硝酸盐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且亚硝酸盐含量为12466mg/kg,超出国家限量标准415倍!可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发生。

  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结合案件事实认为:吴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本案诉至法院后,江都法院作出吴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人民币三千元的判决。

  检察官说法:

  亚硝酸盐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并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虽然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但是因为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所以有着严格的数量限制。食品生产经营者切不可因为一时利益或者疏忽大意而超量添加,导致食客中毒,自己陷入囹圄。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