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7日)
2018-01-07 15:47: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7日在扬州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戴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始终把牢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市委“紧扣‘两聚一高’、办好‘十件大事’”的中心工作,锁定“争先进位、全面提升”的检察工作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规范司法、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努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切实将检察工作摆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聚焦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扬州目标,增强服务发展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着力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8意见。依法打击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危害经济转型升级的各类犯罪,审查起诉走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001038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提起公诉1031人。主动对“城市河道改造”“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等15个“263”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促进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20177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后,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市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有关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1561458人,提起公诉38215764人。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有力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524658人,提起公诉17092312人。审查起诉了中美两国司法协作办理的李波跨国杀妻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的潘德君等人私设网络平台销售彩票案、严重危害民生民利的徐军会等人销售假药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贯彻落实轻微犯罪依法从宽政策,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10人,以犯罪情节轻微不诉85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56%、不诉率41%,帮助挽救66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稳控和应急处置,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加强风险隐患的预测预警和分析研判,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对43人发放救助金70余万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43件,及时依法分流办理,并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常态化开展刑事申诉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评议,促进信访积案化解,息诉罢访数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通过支持起诉,助力44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70余万元。开展检察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市检察院及4家基层检察院获“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1家基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市政法系统“民意法治示范点”。创新项目“集关爱合力、为成长护航——倾力打造司法惠民的法治课间餐”,覆盖全市400多所中小学,受教育学生4万余人次,入选江苏省首批 “省级机关法治实践优秀案例”,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关工委“优秀法治案例一等奖”、扬州市“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二、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点,强化履行诉讼监督职能

注重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平公正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人,监督撤案25件,纠正漏捕20人,纠正漏诉10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5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重点围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16人、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515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6人。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促进执法规范,连续7年开展“刑拘后未提捕未移诉专项监督”行动,监督纠正数年均下降12.8%,工作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并列入全国检察机关试点项目。

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1件,其中获改判9件。对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11件,已审结抗诉案件改变率为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58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40件。提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69件,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转发,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批示肯定。着力打造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品牌,提请市委政法委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等政法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工作意见》。在全国率先探索出台《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指引》,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推介。共监督虚假诉讼19件,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移送刑事立案13人,已有8人获有罪判决。“防范打击虚假诉讼,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被确定为扬州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法治创新实践项目”。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发出监管场所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件、检察建议74件,对20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开展执行监督。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诉讼权利和财产权益,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113件,纠正裁判文书刑期计算错误9件,为在押人员追回非涉案财物80余万元。多措并举加强对监外执行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检察建议30件,对32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督促收监执行。组织开展已决犯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行动,办理案件114,监督130余万元财产刑执行到位,有力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三、以推进反腐倡廉为着力点,坚持职务犯罪惩防并举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保持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深入开展预防工作,积极守护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着力查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8796人,案值20万元以上的大案占比70.8%;查处科级干部23人,处级干部4人,科级以上占比28.1%。继续开展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处食品药品、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贪污贿赂案件2222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查处受贿案件33人、行贿案件26人。在省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参与办理了3名厅级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00余万元。

着力惩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30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1人;重特大案件16件,占比80%。针对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领域精准发力,深挖财政补贴领域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处1214 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1人。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现象,查处了省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通过查处渎职侵权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60余万元。

着力提升职务犯罪预防成效。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深入行业系统开展预防调查24次,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案例剖析会14次;制发检察建议27份,整改回复率100%。联合市安监局,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共治共防”专项活动。“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专项预防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医疗卫生系统联合会议上作交流。精细化推进“紫信封”特殊关爱行动,减少社会负面影响。联合市人社局、扬州大学,拓展新毕业、新就业、新提拔“三新人员”专项预防。加强军地协作,搭建共建活动平台,开展“送法进军营”等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工程预防,助力世界园博会和省园博会“两园”建设。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5612162人次。

四、以推进司法改革为切入点,巩固完善创新创优机制

严格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

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研究制定检察权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入额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操作细则等配套措施20余项,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凸显。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考评制度,切实做到“权责统一”。规范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全市265名员额检察官配备到司法办案一线,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5个工作日。全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所办案件占比61.8%,《人民日报》报道相关工作做法。

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探索设立专业化办案组织,积极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依法对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立案前因病死亡)提起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成为全国首例没收省部级公职人员违法所得案件,该案的做法和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专题介绍,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两级院所办理的一批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抗诉案件”“刑事申诉十大精品案件”“民事行政监督精品案例”等。

不断拓展检务信息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及时公开立案、批捕、起诉、判决等环节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检察资讯11300余条。积极打造“扬州检察”微信公众号,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办网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头条号二十强。在全省率先研发使用案件信息智能推送软件,同步向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自动推送案件节点信息,在检察环节实现了“全市范围、全部案件、案件全程”的三个全覆盖,积极服务保障律师执业、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律座谈会上做大会交流,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五、以提升干警素能为关键点,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司法业务水平。

全面提升思想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确保在检察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两级院检察长带头上党课、带头交流学习心得,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光荣一员”学习讨论,激发全体干警向上向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追求。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走访农户19123户、非公企业108个、低收入农户566户;赴基层检察院开展大调研大讨论,切实帮助解决制约发展的难题。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全力配合完成职务犯罪侦防部门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等工作,做到队伍平稳、工作有序。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松,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严格考评标准,强化责任落实。对照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检察干警“约法四章”,开展“三对照三检查”活动,全面梳理、细致排查廉洁从检、纪律作风、司法办案和检察权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主动查处违纪干警1名,市检察院对两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了巡查及回头看。继续组织开展市检察院“4·3警示教育日”活动,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筑牢廉洁防线。

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始终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两级检察院先后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改革、法律监督等专项工作26次。建立完善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工作信息447期,采取邀请视察调研、观摩庭审、案件评议等方式,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45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议120余人次。认真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认真办理“保证律师调查取证权利”“防范校园欺凌”等4件议案提案,满意率100%

促进队伍素能提升。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强基工程的关键,围绕“聚焦问题,补齐短板,练好内功,自我提升”的要求,着力提升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充分发挥47名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的师资力量,组织业务实训71批次316课时,常态化开展实训“小课堂”活动,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小课堂”。 4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标兵”,2个集体、3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得佳绩。市检察院干警获评“江苏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扬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两级检察院46个集体、76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各位代表,回顾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相比,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展不均衡,仍然存在监督短板,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点还不够全面;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需要进一步深化,如何优化配备办案组织还需进一步研究跟进;三是队伍素能亟需提升,服务大局、监督履职的理念、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四是纪律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规范司法行为的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习惯做法需要切实加以改正。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思考,研究改进措施。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为主线,以“监督有力、品牌领先、队伍创优、整体进步”为目标,突出政治建检,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改革创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从严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为“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新党章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用于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开展主题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是立足新时代围绕新发展,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全力推动“十件大事”落实。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出台《服务和保障扬州决胜全面小康、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工作意见》,确保落实成效。全力促进平安扬州建设。重点实施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两大护航行动,坚决打击渗透颠覆、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坚决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加强共建共治共享。以智慧检务为引领,以法治实事项目为载体,巩固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中小学“法治课间餐”、保障律师执业“案件信息推送全覆盖”成果。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主动服务军地融合发展,积极服务国防建设。

三是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明确法律监督重点。对刑事案件受理、侦查、审判、执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建立“三书三查”同步审查机制,提升抗诉工作质效。完善法律监督方法。丰富监督的方式、内容、途径,全力纠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化办理试点工作,对侦查活动加强跟踪监督。创新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审查逮捕内控机制,防范瑕疵逮捕、不当逮捕损害犯罪嫌疑人权益。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等工作全流程监督。加大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力度,打造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虚假诉讼监督品牌。

四是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新期待聚力推动公益保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论述,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综合运用民事行政检察手段,参与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损害修复。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加大对各类涉校园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打击力度,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依法严惩就业、社保、住房、涉医等领域犯罪。做好司法为民服务。全面落实检察官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窗口”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激发检察事业活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面对面”案件评析、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司法档案记载等制度,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全力服务保障改革创新。深化容错机制在检察工作中的实践,依法支持、保护改革创新者,依法查处妨害改革创新的违法者,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六是坚持四位一体建设要求,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政治建检。按照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狠抓人才强检。开展“四优”检察人员和“四强”领导班子争创活动,打造检察“青蓝工程”。常态化开展岗位实战练兵,全面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纠正“四风”,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制度汇报”制度,把管党治检责任落到实处。继续深化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坚决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做好文化育检。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大力实施暖心工程,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展示扬州检察精神。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省运会、省园博会在扬举办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开拓进取、尽责履职,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