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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1年10日)
2019-01-10 15:47: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 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市委深入推进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部署,贯彻省检察院高质量、专业化发展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10433件,同比上升45.9%,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137件,办理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2731件。检察工作18次获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8项获最高检表彰,15项获省级表彰奖励,6个单项工作被最高检肯定推广。

  一、积极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495件2018人,提起公诉4384件6837人,同比上升35.8%、16.4%。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件6件10人,对冯耿伟等5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提起公诉。重点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起诉了殷二平因债务纠纷杀害4人的故意杀人案、齐长江等21人持械聚众斗殴案等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案件。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建立专业办案团队,提升打击职务犯罪的精准度,审查起诉了江苏省旅游局原局长钱国超受贿案、扬州市国资委原主任黄道龙受贿、贪污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6人。开展“为爱护航”帮教工程,挽救45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法治课间餐”教育向幼儿园延伸。围绕“省运会”“省园博会”的召开,集中开展涉检信访重点案件排查81件,检察环节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信访事件。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黑恶案件57件149人,提起公诉35件187人。与公安机关会签办理黑恶犯罪案件衔接意见,统一认定标准,形成打击合力。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何飞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9名犯罪嫌疑人。仪征市检察院在审查逮捕一起非法拘禁案中,发现拆迁领域涉恶线索,及时启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追捕卞永军等10名犯罪嫌疑人,监督立案1人。江都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单晓亮等9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时,深挖案件背后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加起诉,做到除恶务尽。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各类金融犯罪83件98人,提起公诉69件187人。办理集资参与人9万余名、金额超100亿的宝缘(联宝)非法集资案,对欧年宝等4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积极做好追赃挽损、社会稳控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助力脱贫攻坚战,重点关注因案致贫、返贫等情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81件,发放救助金200余万元,同比上升190%。主动对接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263”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犯罪线索15件20人,监督立案6件8人。惩处环境资源类犯罪94件196人,其中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京德司达公司污染环境案,因追加单位犯罪、有效刑民衔接,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

  ——大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市检察院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11条举措,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与服务。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70件212人,上升10.9%。依法妥善处理涉案民营企业和企业人员,不起诉8人,对15人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江都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滕军红涉嫌买卖制毒物品案件时,查明其所售制毒物品(丙酮)确系用于生产经营而非制毒牟利,认定该行为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根据其违规行为,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以案释法推动规范经营。

  二、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2件,监督撤案84件,纠正漏捕95人,纠正漏诉107人,不起诉8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9件。连续八年开展刑拘后未提捕未移诉专项监督,侦查活动违法被监督数从2011年的151件降至2018年的17件,降幅达88.7%,侦查活动更加严格规范。在公安、法院的配合下,开展积存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发出检察建议68件,书面纠正违法4件,对967件积存案件全部清理到位,促进规范高效司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双赢共赢的监督效果。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广陵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史术辉诈骗案中,通过跨省取证、分析电子证据等自行补充侦查,涉案数额由3万元追加认定至167万元,被告人由三年以下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办理刑事二审上诉71件240人,提出抗诉13件,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0次。邗江区检察院办理的倪爱勤运输毒品案,对于财产刑适用不当成功抗诉,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件。在审查韩业龙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时,发现程序违法,遂开展类案监督,提出纠正意见 18件,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最高检全文转发。注重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书面监督纠正监内违法违规37件。大力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4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两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件。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书面纠正监外执行违法39件,提出检察建议28件,监督收监执行35人,无脱管漏管情形发生。办理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221件,监督财产刑执行到位120余万元,保障了刑罚的权威。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对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5件、提请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2件,提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28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63件,同比均增长100%以上。仪征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赵加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探索建立特定人群误工费裁判规则,有效维护贫困老年人合法权益,入选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宝应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办理了4件先予仲裁调解书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肯定推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虚假诉讼监督持续发力。今年以来,共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0件,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在全省首创检察、公安联合查处工作机制,虚假诉讼办案指引被最高检推广。在法院发出调解书之前,及时制止了涉及14件劳动关系的虚假诉讼案件,维护了司法权威。虚假诉讼监督项目获评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创新奖”,入选首批全省优秀法治办实事项目。

  三、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公益诉讼

  ——主动作为,服务打造美丽中国扬州样板。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重点领域,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修复的检察监督。全市立案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1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江都区检察院围绕长江生态保护,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对徐勇等11人非法采砂案予以查处。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耕地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复垦耕地20亩。高邮市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场增殖放流鱼苗,组织周边渔民现场观摩,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两级院通过案件办理,共监督补植林木6500余棵,清理违规堆放垃圾4000余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关闭污染企业4家。

  ——聚焦民生,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回应群众关注,部署开展“放心食品药品、守护健康扬州”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96件,就“罂粟老鹅”“铝包子”“毒油条”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0件。在网络餐饮服务领域,针对部分商户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监管部门对服务平台开展专项整治,清理问题商户538家,确保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宝应县检察院发现部分托幼机构无证提供餐饮服务,针对食品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对31家托幼机构完成整改,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加强协作,构建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市委、市政府出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强化制度保障。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邀请代表委员以及市法制办、环保、国土、食药监等23家单位参加,通报工作,发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进“行政检察监督线索管理平台”建设,与市国土局、环保局会签协作意见,建立健全线索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公益保护。今年以来,两级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5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00件,行政机关均按期回复并积极整改。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新网工程”“高效渔业”专项资金等3000余万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益诉讼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接受内外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认真接受两级人大常委会对17名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测评满意度100%。积极建言献策,向市政协提交关于加强我市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的提案。邀请驻扬全国、省市部分代表委员参加“走进12309”“检察工作汇报周”等视察活动253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6件,按时办复率和满意率100%。落实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的5项15条意见建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责任分解表,提出41项具体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着力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公开重要案件信息73件、判决生效案件法律文书4038份,诉讼节点信息向律师及当事人百分百推送。检务公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积极推行不捕不诉、息诉罢访等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答复,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共同参与案件处理33件次,增强司法透明度。建立代表委员“企信通”短信联络平台,及时推送检察工作信息。出台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办法,在新媒体平台开辟专栏,结合195件案件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

  ——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制定并严格执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并对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对会风会纪、办公秩序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检务督查,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的巡察,做到即知即改。坚持问题导向,对宝应、高邮检察院和市检察院两个内设部门开展巡察,进一步推动两级院严肃纪律规矩。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不规范司法行为,提醒谈话18人、诫勉谈话1人。

  五、聚焦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强化政治建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拓展“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大调研,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系列活动,提升检察形象。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对支部及时增补选,强化机关党支部建设。组织“双先五好”争创活动,开展好带头人、好助手、好干警等系列素能展示、岗位练兵、竞赛评比,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两级院15名干警受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王旭同志获最高检一等功,宝应县检察院孙洁同志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

  ——深化司法改革。在上级院统一部署指导下,全市7家基层检察院进行机构改革,整合内设机构,淡化行政色彩,实行捕诉监一体,提升了办案质效,检察官人均办案数增长34.6%。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718件,其中实体性办案占比74.2%,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以办案质效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制度,客观公正评价工作实绩。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开展“面对面”案件评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评查整改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明确责任,促进司法规范。加强信息化运用,依托案管机器人、大数据平台、电子卷宗系统,实现“人工智能+案件管理”的智慧管理,司法办案的流程监控更加精准规范。

  ——提升业务素能。增强实务培训,以“小课堂”形式组织开展新刑诉法、检察院组织法等专题学习109次、受教育2800余人次。强化实战练兵,开展全市公诉人庭审风采竞赛活动,对出庭质量全面考评。借力“外脑”助推检察工作,与东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知名高校协作共建,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两级院成立环境保护、涉众金融、诉讼监督等专业化办案组,跨区域办理典型案件,4个专业化办案组入选省检察院重点培育对象,类案办理的专业化水平有力提升。全市办案质量明显提升,李波故意杀人案公诉意见书被最高检评为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古悦宏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入选最高检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扬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还不够高、紧密度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责的履行还不平衡,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公益诉讼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发力;三是司法办案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四是高层次、领军人才还不多,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工作目标,坚持“争先进位、全面提升”,进一步深化提升工作质态,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精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三个名城”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重点围绕“263”专项行动、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大运河生态文化保护等,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服务保障公园城市建设。保持对各类严重犯罪严打高压势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服务保障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服务保障新兴科创名城建设。

  二是更加广泛深入维护民生民利。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坚决打击医疗、食品安全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犯罪,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妥善处理涉农案件,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扎实开展矛盾排查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释法说理,尤其在办理教育、就业、征地拆迁等群众关切领域案件时,加强对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普法宣传,传播检察声音。

  三是更加主动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协同发展。狠抓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探索构建立体化、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模式。着力打造“类案指导、专项带动”查办模式,做大做强公益诉讼。认真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严格规范行使法律新赋予的检察职权,促进司法公正文明。认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高量刑精准度。推行速裁程序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办案效率。

  四是更加扎实有效提升队伍能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积极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大力推进两级院专业办案团队共建,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严管厚爱,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检察队伍。切实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打造“阳光检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履职,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扬州经济社会发展再作新贡献!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