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年第二季度扬州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查办“八项公开”情况公开如下:
(一)立案侦查信息公开。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1件48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35件37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6件11人;原县处级干部3件3人,原科级及以下干部15件18人;贪污、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9件11人,贪污、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20件20人,贪污、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6件6人。
(二)逮捕信息公开。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提请逮捕11件11人,决定逮捕10件10人,其中决定逮捕的原县处级干部1件1人,原科级及以下干部5件5人。
(三)侦查终结信息公开。全市检察机关共侦查终结职务犯罪案件42件51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38件46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4件5人;原县处级干部2件2人,原科级及以下干部8件8人。
(四)移送审查起诉信息公开。全市检察机关共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4件42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1件1人,原科级及以下干部7件7人。
(五)律师会见情况信息公开。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需许可会见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申请6次,许可会见0次;其中处级以上要案提出会见申请2次,许可会见0次。对未许可会见的案件,在每起案件侦查终结前,均安排律师进行了会见。
(六)涉案财物处理结果信息公开。全市检察机关扣押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5件431.0332万元,发还涉案物品18件,上交涉案款74.2万元,移送处理涉案财物82件0.39万元。
(七)办案人员违法违纪处理信息公开。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涉及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0件、初次信访举报0件。
(八)办案时限信息公开。全市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件1人;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0件14人,二次退回补充侦查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