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月份,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2394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7人,同比下降16.25%;提起各类刑事公诉案件1528人,同比上升43.88 %; 不起诉190人,同比上升153.33%。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84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8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86件次。通过提出刑事抗诉、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刑事诉讼活动4件。通过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发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7件。
1-3 月份,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2394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7人,同比下降16.25%;提起各类刑事公诉案件1528人,同比上升43.88 %; 不起诉190人,同比上升153.33%。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84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8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86件次。通过提出刑事抗诉、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刑事诉讼活动4件。通过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发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