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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宝应评选精品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2018-01-19 15:3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胡某某、石某某等4人贩卖毒品案,侦查机关认定石某某贩卖毒品2克,承办人经审查全案后认定为11克,被告人胡某某系零口供,这两条审查中的注意点最后都得到了法院的判决认可,也是我参评的理由”。1月15日下午,宝应县院精品案件评比现场会,承办案件检察官孙百爽自荐了案件。 

  本次精品案件评选是宝应县检察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官终身对案件质量负责”的背景下首次启动的一项重要活动。在本次评比活动中,共有20件案件参与初评,经过一系列程序最后评选出精品案件5件,优质案件5件。目前该院正充分运用评查成果采取公示、表彰、宣传以及小课堂等形式,力推在全院形成“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的氛围。 

  宝应县院精品案件评选领导小组组长,副检察长华永说,“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旨在通过案件评比推动提升司法办案的规范化,解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提高办案质量,是精品案件的评选成为常态性工作”。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