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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四名检察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履职情况
2021-09-17 18:01: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9月17日,扬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市检察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四名员额检察官汇报履职情况,并接受集中评议,评议满意率100%。

  7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履职评议工作组,对市检察院樊跃先、秦辉、李志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朱桂明等四名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调查,先后听取四名同志履职情况报告,与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综合部门负责人等进行一对一座谈交流,并随机抽查案件卷宗,查阅年度考核资料,进行内部测评等,全面了解情况。

  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四名接受评议的员额检察官就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公平公正司法、履行岗位职责、落实人大决议决定、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等方面逐一报告履职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组作关于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四名员额检察官的履职情况予以肯定。

  工作组认为,接受评议的四名员额检察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司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业务能力较强,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切实抓好分管(所在)部门条线业务,不断提升工作质态。自觉接受监督,能够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坚持廉洁自律,能够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廉洁办案。

  此外,工作组还从坚持学习不放松、带头办案不懈怠、争先进位不停步等方面,对四名同志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是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也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官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扬州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人大评议检察官履职为新起点,忠诚履职尽责,在司法为民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把扬州“好地方”建设好发展好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