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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通报
2024-01-22 09:44:00  来源:扬州市检察院

  2023年,扬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1月至12月,扬州市检察机关共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48件,同比上升200%。扬州市院共计填报117件,县、市(区)院共计填报531件,其中广陵区院94件,邗江区院98件,宝应县院64件,仪征市院82件,高邮市院82件,江都区院74件,开发区院37件。

  主要作法: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督促各责任主体进一步实化责任、优化方式、细化措施,努力打通“三个规定”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抓实“有问必录”,坚持从思想根源上找症结、开良方,切实增强全体检察干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全面核查倒查,常态化开展检察人员被记录报告、内容甄别、核查、处置情况,通过自查和专项核查重点对被记录检察人员进行核查。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之以恒不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使干警将“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