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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解决检察队伍突出问题的通知》
2020-07-27 11:21: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各级人民检察院:

  目前,根据党中央要求和中央政法委部署,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在部分省市政法机关试点开展。着力整治和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是此次教育整顿的重要目标任务。高检院党组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特别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指示要求,积极主动、持之以恒地狠抓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整治,不断推动检察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集中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过硬政法队伍寄予厚望,多次强调要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这为我们以自我革命精神整治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更好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逐年加大,但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数量持续走高,一些领导干部甚至个别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被查处,有的检察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暴露出检察队伍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和顽瘴痼疾,必须保持高度警觉。全国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毫不松懈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增强“谁抓谁受益、大抓大有用、早抓早见效”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摒弃和克服“差不多了”“工作忙不过来”“一阵风”等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以求极致精神推动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找准厘清检察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下大气力找准本地区、本单位及检察人员中存在的影响检察事业发展的“瓶颈”“短板”,以及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为着力解决和彻底根治夯实基础。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查找政治建设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以及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足、政治机关意识不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脱节等问题。要突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查找班子建设中存在的老化、固化、同质化问题,以及跟进协管地方领导班子主动性不够,队伍素质能力跟不上、专业化不足等问题。要突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日常监督办案中暴露出的问题梳理,重点查找检察监督中执法、司法不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及对检察官权力监督不力,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方面问题,特别是要精准发现和全面掌握检察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线索。要突出对顽瘴痼疾的根治,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以及违反检察官任职回避及禁业规定,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违反廉洁规定的问题。要突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查找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宽松软,以及党组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协同不够等问题。要以整治突出问题作为“爆破点”,带动检察队伍整个面上问题的整改,持续推动检察队伍作风形象改观、公信力提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

  三、做好融合文章,把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检察队伍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直面问题,坚持全局与关键、治标与治本、近期任务与远期目标相结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以“不须扬鞭自奋蹄”的自觉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来一场检察队伍的自我革命,把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融入日常工作,常态化抓好落实。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争做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跟进抓好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持续抓好队伍专业能力提升,不断更新转变司法检察理念,深化大规模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以有效降低“案—件比”、科学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为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员额退出机制落实等工作,不断增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压实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和落实责任清单,加强与驻院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会商配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及时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维护好检察队伍肌体健康;持续优化检务管理,理顺放权与监督的关系,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制度体系。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在深、细、实上持续发力,使如实记录成为常态,最终形成自觉。严格执行检察官任职回避及禁业规定,从严规范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常态化清理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下大功夫持续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注重加强经常性纪律修养和警示教育,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注重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新时代检察英模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条线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用身边人和鲜活的先进事迹引领检察人员,激发检察队伍履职担当的动力和活力。

  四、强化领导责任,抓实抓好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工程抓紧抓实抓细,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的领导责任。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直接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队建工作新格局。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帮助发现矛盾问题,找准根本症结,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当前,要结合即将逐级全面开展的教育整顿活动,结合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结合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回头看”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全面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规律性。

  省级检察院要加强工作统筹和信息交流,及时将各地开展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整治的有关情况报送高检院政治部。高检院将适时对各地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1日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