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扬州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7日起,对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处理。
受理信访期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2月12日),巡察组设专门信访电话(可接收短信)18005277234(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扬州市0024信箱,电子邮箱:yzxc18005277234@126.com;同时,在市检察院办公楼二楼楼梯口处设置联系信箱。此外,也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本公告下方“码上巡”二维码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扬州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