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打伤雇主老太 因故意伤害罪判一年十个月
2018-01-11 09:56: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王赫岩、葛琪

   据悉,一保姆因与雇主老太太发生争执,将其打成轻伤。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被告人赵某,女,48岁,被害人钟某年近八旬,身体不好,为了更好地照顾钟某,其子女聘请被告人赵某到家里给钟某做保姆。2017年6月,被告人赵某因为一些琐事与钟某发生争执,将钟某打伤。钟某的子女回家看望母亲时,发现老人盆骨骨折,躺在床上已经无法站立。钟某的子女回放了家里的监控录像,发现了保姆殴打钟某的事实。随后钟某的子女报警。经鉴定,钟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经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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