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为高消费 仿冒单位"一把手"签名报销
2018-01-16 09:49:00  来源:正义网

  山东省烟台市某区商务局副局长刘玲玲热衷于进口产品和奢侈品。然而,她的工资收入不高,就借钱消费;随着在欠债泥潭中越陷越深,刘玲玲最后打起了公款的主意——  

  为高消费,女贪官拿人生当赌注 

    

    资料图片 

  刘玲玲大学文化,十分珍惜本职岗位,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很快赢得上级的赏识和同事的认可。没过几年,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当上了山东省烟台市某区商务局副局长。

  随着职务的一步步提升,她沉迷于高消费带来的快感。据了解,刘玲玲虽然只是一名区里的副局长,但消费意识却很超前,热衷于进口产品和奢侈品,经常一堆一堆地买。然而,她的工资收入并不高,也没有大款亲戚支持,高消费对她来说既是欣喜也是痛苦。每次高消费过后入不敷出,刘玲玲都痛恨不已,但她没有止步,而是加大了马力,借钱消费。随着在欠债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四处借钱消费的刘玲玲最后打起了公款的主意,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仿冒单位“一把手”签名报销 

  2013年4月至8月,刘玲玲因为欠了一大笔外债,资金一时周转不开,便开始打起了单位经费的歪主意。因为,此时的她不仅是区商务局副局长,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区商务局报账员。据办案人员透露,刘玲玲升任副局长之前,一直负责单位的财务工作,是单位的报账员。她升任副局长之后,由于局里工作人员少,也没人有会计资格,所以,报账员一职还是由身为副局长的刘玲玲兼任。

  据了解,刘玲玲所在的区人口较少,经费也很有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实行集中管理,会计结算工作都转到区会计结算中心,每个单位的报账员拿着会计凭证到会计结算中心报账。商务局在会计结算中心有专门的财政账户,资金的收入支出都需要走这个账,商务局日常办公、运转费用产生后,发票、单据由局长审核签名后,交给报账员整理并填写报支整理单,到会计结算中心先审核再报账。区会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打印付款单后,报账员拿着付款单去结算中心出纳处领取转账支票或者现金支票,而后再去支付给一些公司。

  由于单位正常的报销都由刘玲玲到区会计结算中心承办。为了捞钱,她经常找朋友搜集一些加油票,海产品发票,招待费、咨询费之类的发票,然后在这些发票上伪造商务局局长的名字,将这些发票夹带在正常报销的单据中,一起到区会计结算中心去报销。

  由于长期从事报账工作,刘玲玲对领导的签字非常熟悉。一有空,刘玲玲就练字,主要模仿领导签字。练了一段时间后,刘玲玲模仿得非常逼真。字虽是假的,但刘玲玲的副局长身份是真的,她拿着这些假单据去报销,区会计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分辨不出真假,全部按照刘玲玲提供的单据进行了报账。当然,这些报销来的公款都被她据为己有。

  咨询费、公车维护费、酒店住宿费……直到刘玲玲案发,其原单位领导核对商务局在区会计结算中心的票据时才大吃一惊,没想到刘玲玲的胆子如此之大,冒充他签了那么多不知情的发票。到案后,经刘玲玲辨认,在区商务局2013年4月至6月、2013年7月、2013年8月的三本会计凭证中,共有15张发票是刘玲玲仿冒单位“一把手”签的名。

  帮退休职工“藏”养老钱 

  从2004年开始,烟台市某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IC卡管理,只能在当地刷卡使用,在外地居住的城镇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无法刷卡使用,必须去医疗保险事业处提取现金。每年的1月到3月份,烟台市某区医疗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会将各单位人员名单和领取金额做成表,交领导审批后给财务科,然后由出纳会计把钱发放给各单位。

  烟台市某区塑料厂以前是军转地方企业,后来划归刘玲玲所在的区商务局管理。该厂以前的退休职工很多都在外地居住,每年都是由刘玲玲到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处帮他们统一提取现金,再分别发放。

  2007年至2011年,刘玲玲一直帮退休职工领取了5个年度的医疗保险金。按照要求,这些钱必须一一付给退了休的职工们。但看着这些职工的养老钱,缺钱的刘玲玲又动心了。每次取回来钱之后,刘玲玲不仅不发给职工,还悄悄地不发布信息。有些熟悉情况的职工找上门来要的时候,刘玲玲才告诉他们钱已取回来,便按照规定发给他们。而对于那些没有来领取的,刘玲玲都帮他们“藏”了起来。直到最后,刘玲玲将这5年取出来的没有人来领的医疗保险金全部用来还债和消费。

  2010年,当地一家网具有限公司的5万元废旧设备款放在国有企业二轻公司。这家网具有限公司是二轻公司的下属企业,二轻公司隶属于商务局。2013年,二轻公司的财务人员林小玉面临退休。退休前,林小玉将二轻公司的账目和这笔5万元废旧设备款移交给刘玲玲。林小玉至今记得清清楚楚:1万元一捆,一共5捆。当时,林小玉除了给刘玲玲5万元现金,还给了她这笔5万元废旧设备款的账页,其实就是简单的一张纸,记明了收废旧设备款多少钱,还有多少余额。刘玲玲收到账目和钱后,又是悄悄地把钱“藏”了起来。时间一长,领导把这笔钱忘了,而二轻公司也已经没有人了,这笔钱也就没人管没人问了。见状,刘玲玲不动声色地把这5万元钱拿去消费和还债了。如今,这笔废旧设备款的账页,也早已不知去向。

  2013年,商务局外资科办理外资企业年检,按照以往工作惯例,每个企业都要收取一定的办理费用。这项费用虽然是外资科对外收取,但是具体收钱还是商务局财务人员负责。刘玲玲便利用自己报账员的身份,收钱存钱。最后,上交的时候,刘玲玲私自截留下一笔钱用于个人消费。她当时想:自己先用用,等有钱了再上交。但是,直到上交期限到了,囊中羞涩的刘玲玲也没能凑够钱上交。

  将30万元公款挪走还债 

  2012年12月份,区商务局为当地一家毛纺有限公司争取了一笔25万元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因为之前这家毛纺有限公司欠区商务局30多万元钱。在这笔钱拨付之前,商务局主要领导就跟这家毛纺公司的总经理商议,将其中的15万元尽快还给商务局。

  当时,刘玲玲跟这家毛纺公司的会计一起去的区财政局领款,财政局出具了2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了毛纺公司会计。回到毛纺公司后,会计给刘玲玲开了一张15万元的现金支票。因为到年底了,刘玲玲手里的正规收据已经用完,就给毛纺公司会计打了一个简单的收条,把15万元的现金支票拿走了。刘玲玲本该拿着现金支票去银行把现金取出来然后交给区会计结算中心,入到区商务局的账户上。可是,刘玲玲当时手头十分缺钱,就到银行把现金支票换成了一捆捆的钱,之后,就把取出来的15万元现金用于还债和消费了。直到2013年5月21日,刘玲玲四处筹款终于借到了15万元交给区会计结算中心,入到区商务局的账户上了。

  2013年11月份的一天,局主要领导又找到了刘玲玲,让她去一家公司将剩下的30万元取回来。刘玲玲到了那家公司的总经理办公室后,总经理立即安排出纳会计到银行取30万元现金交给刘玲玲。不过,拿到钱的刘玲玲并没有把钱上交。此时的刘玲玲因为高消费,在外面又欠了不少债务。看着手里的30万元现金,有些急红了眼的刘玲玲便打起了歪主意:自己先拿来周转一下,局里领导问起来,先找个理由推托,等手头方便了再想办法还回去。就这样,胆量异常的刘玲玲将30万元公款全部挪走拿去还债了。

  3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字。刘玲玲本想用几天就还回来,但是平时大手大脚的她早已被多项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根本无力偿还这么一笔巨款。后来,局领导多次找刘玲玲催要这30万元钱,债台高筑的刘玲玲只能口头答应,一拖再拖,一直没有还上。后来,局主要领导调走了,刘玲玲就没再和他联系,新来的领导不了解情况,刘玲玲就一瞒再瞒,一拖再拖。直到案发,刘玲玲也没有将这笔钱交上去。

  经核查,刘玲玲共贪污公款38.3万余元,挪用公款17.7万余元,其中有15万元挪用后归还,据刘玲玲交代,她贪污挪用的41万余元的公款,大部分都已经用于消费和还债了。

  前不久,烟台市某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玲玲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其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