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急于回公司交差 300元采购100公斤假白矾
2018-03-16 09:31: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淮安3月15日电(通讯员 丁秀光)在检察官第一次对其讯问时,这名采购员竟说“我不过是为公司着想,提供方便而已,这也叫犯罪吗?”。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提起公诉。

  大学毕业后,王某某于2009年到涟水某医药公司上班,是公司的中药饮片采购员,负责公司的中药饮片采购工作。9年的采购工作生涯,王某某干得风生水起,工作中兢兢业业是同事学习的榜样。

  2016年3月26日,王某某受公司派遣到安徽某中药饮片公司采购一批中药饮片,其中采购单中的白矾该公司暂时没有,要等一个多月时间。

  客户正急要白矾,一个月时间太长了,根本等不了,急于回去交差的王某某便到同市的中药材交易中心,按照1公斤3元的价格购买了100公斤白矾,随后返回安徽某中药饮片公司私下找包装工人要了该公司的包装和标签,对其进行分封。分封好后的白矾从外包装看与该公司生产的白矾无异,王某某又通过私人关系成功拿到了印有该公司印章的销售清单和发票。折返公司后,王某某的该批采购物资很快入库并进行统一销售。

  2017年2月7日,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其所属某公司检查时,对该批白矾抽验检查并对剩余的白矾进行扣押。根据2017年4月20日,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中药饮片白矾的鉴定意见,在国家药品抽验中按标准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应按假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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