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胞兄弟酒后反目 放火烧兄被判刑罚
2018-04-02 10:48:00  来源:检察日报

  兄弟二人酒后发生口角,弟弟用汽油火烧兄长,致其被烧伤。近日,经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被告人郭贵忠有期徒刑三年。

  2017年10月5日,大通县宝库乡纳楞沟村村民郭贵忠酒后又叫来几个朋友在家中继续喝酒。喝酒过程中,郭贵忠与哥哥郭某发生争执。郭贵忠将灌装的汽油浇到郭某身上,用打火机点燃,导致郭某全身大面积烧伤。郭某随即报警,郭贵忠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医鉴定,郭某面部、颈部及全身多处烧伤,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害人郭某对其弟弟郭贵忠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王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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