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勒索潜逃20年犯罪嫌疑人终受审
2018-04-08 10:42:00  来源:法制日报

    核心提示:因催借款而怀恨在心,趁他人来琼旅游之际将人绑架,主要嫌疑人潜逃20年后落网。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因催借款而怀恨在心,趁他人来琼旅游之际将人绑架,主要嫌疑人潜逃20年后落网。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1998年初,温某(已判刑)因林某催其还款而怀恨在心,便找到袁某,让袁某找人趁台湾人林某来海口旅游时将其绑架勒索钱财,并将林的家庭情况告诉袁某。

    袁某将此事告诉王某军等3人(均已判刑),并要他们帮忙。同年4月20,温某电话告知袁某,次日林某乘飞机到海口,要袁某带人到机场辨认林,并约定温某帮拿行李之人为林某。

    1998年4月21日,袁某纠集王某军3人到海口机场按事先约定辨认了绑架对象林某。4月25日,温某告诉袁某其晚上陪林某等人到新温泉歌舞厅玩。袁某便带一辆事先找好的出租车到新温泉大酒店门前等候。

    当晚9时许,袁某打电话叫温某下楼,告知其出租车是为绑架林某而准备的,温某给袁某200元人民币后返回歌舞厅。袁某即安排王某军3人赶至滨海大道路段截车。当晚12时许,林某等人从歌舞厅出来,温某便安排林某及同行的两人上了袁某事先准备好的出租车。当该出租车驶至滨海大道临近海口文华酒店路段时,王某军3人拦截该出租车强行上车,给林某戴上墨镜,并带上手铐,同时让其他两人不许乱动,将3人挟持到袁某事先租好的房间,分开看守。

    此后,袁某多次对林某进行殴打、恐吓,索要400万新台币。林某被迫于1998年4月27日打手机回台湾家里,让家人把400万新台币打入袁某提供的账号里。27日下午3时许,王某以“吴中宝”的名义到该商场欲取钱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随即公安人员将3名人质解救。后民警又将王某军、温某等人抓获,袁某则以“王春林”的虚假身份潜逃至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勒索新台币400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 胡坤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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