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邯郸4月8日电(通讯员
一天,宋某某身着警服驾车行驶到杨某某开的磨胶泥的厂。在前五六年,宋某某还是一名大型货车司机的时候,他曾往杨某某的厂子送过料,认识了杨某某,知道杨某某的名字,而杨某某并不认得他。宋某某看到杨某某的厂子有一些扬尘,便萌生了冒充环保局工作人员骗杨某某些钱,还一下自己的高利贷的想法。
过了几天,宋某某驾车到杨某某厂子附近,杨某某见到后问宋某某是干什么的,宋某某就说:“最近环保查得紧,注意些”。杨某某就问宋某某:“你是哪儿的”。宋某某回答说:“我是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之后宋某某就驾车离开了。后来宋某某还开车在杨某某厂子附近停留过几次,有时是晚上,有时是白天。后两人互换了手机号码。
此后宋某某在杨某某厂子附近转悠时,只要看到有环保局模样的车辆或者人员经过,就给杨某某打电话“报信”,“梁哥,环保检查类,你注意些”。杨某某对身着警察制服的“环保局工作人员”宋某某深信不疑,多次在电话里表示感谢。
2017年12月9日,宋某某给杨某某打电话说:“我女儿年底结婚想买辆车,能借我15000元吗,等过了阳历年就还你”。杨某某考虑到宋某某可能将来在环保方面能够帮自己的忙,就答应了宋某某。杨某某把15000元现金交给宋某某,要求宋某某写个借据,宋某某在借据签名的时候写上了一个假名字“江新宇”。宋某某拿到钱后立刻还了高利贷12000元,剩下3000元吃喝消费。
2018年1月,杨某某给宋某某打电话要求还钱,宋某某对杨某某说,我和我媳妇一个月俩人的工资八、九千元,等月底开工资了还你。
2018年2月,杨某某再次给宋某某打电话要钱,宋某某说,我已调动工作在市局,正在石家庄开会。杨某某有点儿怀疑,就托人到环保局打听“江新宇”,发现根本没有这个人,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马上报警。据宋某某交待,2017年12月底他担心自己警服惹事儿,就烧掉了从网上购买的警服,侦查人员从他的手机里找到了多张宋某某身穿警服的照片。目前,宋某某对诈骗杨某某15000元的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已由河北省邯郸市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