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4月9日电(通讯员 何龙)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一男子袁某,8年前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在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后,重抄旧业。日前,袁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自2016年起,袁某因赌博等原因欠下巨额债务,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他便虚构自己认识当地房管局的领导,能够帮助他们在辖区范围内买到公租房,甚至可以帮人在交通违法后办理驾驶等事实,行诈骗之实。
2016年11月,袁某找到其亲戚江某,告诉他他认识房管局局长,只要缴纳14200元就可以在辖区范围内买到一套公租房。江某信以为真,便将14200元交于袁某,委托其办理购买公租房一事。并在之后,江某又先后介绍了兰某、何某、温某等3人,到袁某处以同等价格购买公租房,兰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介绍了自己的妹妹以26200的价格购买公租房。但在袁某无法兑现购买公租房的承诺后,江某等人发现被骗,袁某怕事情败露,便将32000元退还江某等人。
2017年5月,袁某故技重施,又骗得了刘某、肖某、吉某等6人的信任,共骗的5人购买公租房房款68750元。
为了降低事情败露风险,袁某在做完上述案件后,便以认识交管局领导,可以帮忙办理驾驶证、恢复驾驶证分、处理交通违章及驾驶证被吊销事宜为由,先后骗得李某、朱某、范某、曾某、奚某、郭某等6人用于办理驾驶证违章款项37500元。
2017年11月,在民警找到袁某讯问相关事情时,袁某仍执迷不悟,说自己知道一个很大的赌场,可以为民警当线人。在取得民警信任后,袁某谎称进入赌场要交费用为由,先后两次骗得民警11000元。最终,在无法提供相关线索后,袁某被抓获归案。
该案被移送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后,该院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达203250元,数额巨大,遂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依法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处袁某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