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村官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 过世五保户也成申报对象
2018-04-13 17:22: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南平4月13日电(通讯员 何章园 杨仁花)近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由县监察委移送起诉的浦城县官路乡高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兼秘书)三人共同贪污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第一起案件。4月12日,该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在农村扶贫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过程中,时任浦城县官路乡高门村党支部书记的郑某与时任村委会主任的胡某忠、党支部委员兼秘书胡某兴利用负责办理本村危房改造工作业务的职务便利,冒名申报村民吴某、柯某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并填写了申报材料,用吴某、柯某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

  2013年7月,官路乡政府分别向吴某、柯某银行卡账户内下拨危房改造补助款1.2万元、1.8万元。后被胡某忠陆续从二人账户中取出,扣除三人共同开支部分,郑某、胡某忠、胡某兴每人分得9000元。

  此后,在2013年、2014年间,郑某、胡某忠继续冒名填写虚假申报材料,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二人还将已过世的五保户作为申报对象。至案发,通过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郑某分得赃款4.3万元,胡某忠分得赃款3.4万元,胡某兴分得赃款9000元。三人现已退出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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