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获自由
2018-04-16 11:36: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重获自由的张某走出高墙,与家人紧紧抱在一起。因为一份检察建议,这一天的到来提前了14天。

  故事的发生,还得从3月26日说起。当天,一位老人来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递送了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当监所科检察官黄石询问老人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时,老人流泪说:“我儿子喝醉酒做了错事,如果要坐牢,他老婆没工作,儿子要读书,这可咋弄呀?”

  原来,今年1月9日凌晨,张某酒后入住一家旅馆,由于房间没有毛巾而与旅馆老板发生冲突。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张某借着酒劲辱骂民警,并用拳头殴打民警。后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逮捕。

  黄石审查后认为,张某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大,认罪悔罪态度好,且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可能适用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但是,此案已起诉至开福区法院。为此,黄石一边安抚老人的情绪,一边向法院发出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于4月4日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4月8日,法院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判决生效日期为4月18日。正是检察院的这份建议,让张某提前14天重获了自由。

  “感谢你们让我尽早回归家庭,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工作。”张某紧紧握住黄石的手说道。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