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4月17日电(通讯员 张建华)一奔驰司机为了骗取车辆巨额保险赔偿金,伙同3人数千里驱车来到江西省兴国县制造交通事故自毁汽车。近日,江西省兴国县检察院依法以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桑某、张某涉嫌保险诈骗罪(未遂)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6年4月份,在北京市居住的陈某甲在上海市购得二手奔驰轿车一辆。一段时间后,陈某甲发现该车烧机油。因维修费用过高,陈某甲不想要该车子,便萌生通过制造交通事故造成汽车损毁,从而骗取巨额保险赔偿金的想法。
2017年3月12日,陈某甲纠集事先约好的被告人陈某乙、桑某、张某,驾驶该奔驰车从北京出发,并在路上最终想出用制造汽车碰撞自燃事故来骗取保险赔偿金的方式。四人于次日驾车到达兴国县城,投宿后对相关毁车事故进行了谋划分工。
2017年3月14日下午,四人分乘2车离开兴国县城,寻找合适作案路段。晚上8时许,当陈某乙驾驶奔驰车跟随张某驾驶租来的别克车行驶到泉南高速某路段时,张某告诉陈某乙,此地为兴国地段,没有摄像头,可以作案。陈某乙停好车,选好合适的地方,下车打开发动机引擎盖,泼汽油到发动机上面,然后开车撞向道路右侧护栏,汽车没有起火;陈某乙打开引擎盖,用打火机点火不着;随后在别克车上的陈某甲下车用纸巾协助将汽车点燃。烧了一会,陈某甲驾驶别克车带着陈某乙、张某先走,留下桑某报警处理索赔事宜。后陈某甲付给三人数千元不等的“劳务费”。
事后,当地人保财险公司接报赶赴现场后察觉事故有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侦破,致使陈某甲等人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经评估定损,该车赔偿金额达70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依法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