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犯罪组织化、产业化日渐突出。近日,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就以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对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倒卖银行卡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喂,我是贺总呀,我这里有一个宴请,需要送礼,你赶紧给公司小刘的账户汇款30万元,我这边不方便直接收,账号我一会儿发到你手机。”宁乡市民张先生不久前接到这样一个电话。张先生随后跑去老总办公室,发现老总不在,未经核实就给“老总”转了账。直到见到老总,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赶紧报警。
接警后,宁乡市公安局立刻展开调查,发现张先生汇款去的账户系刘某所开,刘某本人未持有该信用卡。经询问得知,刘某将信用卡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陌生男子。考虑到案情复杂,取证难度大,宁乡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通过审查案卷,办案检察官确定将案件中涉及的信用卡作为突破口,以收买、非法提供银行卡信息作为侦查重点,联合公安展开行动。
调查发现,有多人用现金或红包支付等方式在宁乡等地收买银行卡、银行卡交易密码、银行U盾、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等信息,并将上述信用卡资料通过网络销售给广东茂名、湖南娄底等地的买家。警方由此逐渐锁定该诈骗团伙。经查,2016年上半年到2018年1月,该犯罪团伙共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资料近300张,其中部分信用卡已被用于电信诈骗。
此后,警方固定了该团伙实施诈骗的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日前,宁乡市检察院对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