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车辆难追回 谎称被盗骗保险
2018-04-20 09:13:00  来源:检察日报

  将车辆出租给吸毒人员,致使车辆无法追回,不是及时补救,却谎称车辆被盗骗取保险费。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国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陆亮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15年5月,被告人周国锐、陆亮在横县成立了一家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从事二手车销售、租赁服务。同年9月7日,该公司将一辆起亚小轿车出租给梁某,后梁某又辗转将该车借给吸毒人员闭某使用,闭某借车后一直未归还,人也不知去向。周国锐、陆亮见该车不再续交租金,也暂时无法追回,两人于2015年10月29日向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该车于10月28日晚被盗。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谎称车辆被盗,要求理赔。保险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赔付了该车的盗抢险保险金11.4万余元。案发后,两人将保险金退还保险公司。

  (何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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