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瘾难耐却又没钱买毒品,于是铤而走险入户行窃。经河北省赤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郑某染上毒瘾后,因毒致贫,身无分文。买不起毒品的郑某经不起毒瘾的折磨,决定去“搞点钱”买毒品。
2017年11月30日下午,郑某看到赤城县赤城镇某小区一间房屋外贴有“囍”字,认为这家婚房肯定“有搞头”。经敲门确认室内无人后,郑某便用随身携带的开锁工具打开防盗门,戴上手套入室行窃。
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录像,于2017年12月将郑某抓获;同月28日,郑某被批准逮捕。
经查,郑某窃取现金3549元,用于吸食毒品。
(迟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