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起争执 伤害他人法不容
2018-05-14 14:39:00  来源:检察日报

  因为债务发生口角,不顾后果殴打他人。近日,经陕西省吴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高某与刘某在债务上存在纠纷。2017年5月,高某与刘某因为债务问题发生争执,随后产生口角。高某一气之下,随手拿起地上一根空心铝合金棍朝着刘某的头部打去,刘某倒地,后住院治疗。

  经司法机关鉴定:刘某右侧额骨眶突粉碎性骨折,为轻伤二级。

  (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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