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为达成赔偿协议 非法拘禁他人被公诉
2018-05-24 10:28: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怀化5月24日电(通讯员 黄菲 刘子琦)交通事故后,与事故责任人赔偿谈判是正常合法的解决手段,但采用强制手段将人非法拘禁并实施殴打,则是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近日,湖南省麻阳县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依法对4名涉恶势力男子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16日,胡某某在高速公路与被害人刘某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同年12月25日至27日,双方在交警部门商谈赔偿事宜,期间,因未达成赔偿协议,胡某某纠结4人对刘某某实施殴打。

  27日当晚,胡某某等人先将刘某某带至该县勾坳村小学,因双方仍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胡某某等人便对其威胁恫吓,拳打脚踢,并于28日凌晨至29日期间,将被害人刘某某非法拘禁在该县某酒店208号房及506号房,直至30日上午7时许,被害人刘某某趁其不备,才逃离该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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