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5月24日电(通讯员 胡佳来)小伙盗刷打工认识的室友的支付宝,将钱款套现,自以为是“借”,实际却犯了罪。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对陈某批准逮捕。
2017年9月,陈某来沪务工。在国展中心打零工时,他认识了付某,二人迅速成为好友并在青浦区徐泾镇合租了一间屋子。
认识付某前,陈某手机不幸丢失,拮据的他一时买不起新手机,想等发工资了再添置。结识付某后,一旦陈某需要打电话或者收工资了,便借用付某的手机,二人的工资都存在了付某的支付宝账号里。
2个月后,陈某攒了近4000元工资,打算买一部新手机。这一天,付某约上陈某等几人打牌,陈某没能抵抗住诱惑。不料,这场牌局竟让陈某两个月的工资输得精光。陈某懊恼不已,内心将输钱的责任归咎于付某。
口袋空空的陈某眼看快揭不开锅了,于是向付某借钱解燃眉之急,不料对方一口拒绝,陈某便觉得付某不把他当朋友。
几天后,陈某拜托一个朋友介绍工作,便向付某借手机打电话。打完电话后,本该归还手机的陈某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既然付某不愿意借钱,就把他支付宝里的钱取出来。陈某转身下楼,步行到附近的一家小超市,向老板询问是否可以用支付宝套现。事情很顺利,超市老板表示只收取十几元手续费,陈某便通过短信忘记密码的方式将付某支付宝里的2000元取了出来。
随后,陈某将消费的短信提醒删除,还把付某的支付宝登录密码修改。据陈某回忆:“改登录密码是想让付某晚点发现事情,我想等发了工资再把钱还给他。”做完一切后陈某把手机还给了毫不知情的付某,十几分钟后便动身投奔介绍工作的朋友。
1个月后,陈某拿到了工资,回到青浦的出租屋想找付某还钱,发现他也离开了这里。想还钱可找不到原主,付某的手机号也没有抄下来,陈某只离开。
2018年4月的一天,在网吧上网的陈某被民警带走讯问,陈某才知道付某已经报了警。看守所内,带着手铐的陈某面对检察官道出了后悔的心声:“我一直认为我的行为是借,现在才知道不问自取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