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扬州5月25日电(通讯员 葛学涛 王璐)市民小孙到银行贷款,可万万没想到,他被告知已进入银行的黑名单。银行给出的原因是:他作为被告,没能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成了“失信人员”。小孙一头雾水,自己从未打过官司,怎么就成了被告?而且还进了黑名单?
交通肇事已和解 莫名又被告到法院
2017年底,小孙来到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民行科,称自己莫名被卷入一场官司,还是被告。小孙告诉检察官,2013年4月份,他骑着朋友小何的摩托车与一个叫张三的人发生过交通事故,张三受伤。“扬州交警三大队出具责任认定书,我承担全部责任。2013年6月份,我一次性赔偿了4万余元,这件事已经了结了。”小孙说,没想到自己后来竟然成为一场官司的被告,且自己对此并不知情。
检察机关调查了解到,2013年12月12日,扬州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艳艳称受到张三的委托,将小孙、小何(交通事故中肇事摩托车的所有者)以及小何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共计近12万元。而一个名叫李律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称,自己接受了被告小孙、小何的委托,参与诉讼。其实,作为被告的小孙,对这一切毫不知情。
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之一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7.6万余元。
一手托两家 自导虚假诉讼闹剧
经过广陵检察院调查,这其实是一场自导自演的虚假诉讼。
李律告诉检察官,他其实并没有当面接受本案被告人小何的委托,“是一个名叫亮亮的朋友和我联系,并把已签好小何名字的委托书交给我,希望我帮着被告小何打官司”,李律表示。
事后,亮亮又找到了伤者张三,提出能帮他处理事故,而且还答应给他两万元钱,而最终张三在这次虚假诉讼中,确实拿到了两万元钱。
律师艳艳也受到了亮亮的委托,在没有见到伤者张三的情况下,凭亮亮提供的写有“张三”名字的委托书,就成了原告张三的代理人,并将小孙、小何等告上法庭。
而亮亮等人在幕后操纵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很快双方就自愿达成了和解,并骗取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实际上就是骗取了保险公司的7.6万余元保金。
涉嫌刑事犯罪已立案 民事部分提请抗诉
2017年12月,广陵检察院将该案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广陵公安分局,广陵警方进行了立案侦查,涉案人员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涉嫌刑事犯罪的部分,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4月13日,法院作出判决,撤销2014年初就该案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也就意味着,小孙和这起莫须有的官司没有关系了。不过,因为保险公司赔付了7.6万余元后,在2016年发现了这起案件有问题,于是在2016年6月1日,太平洋保险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孙、小何偿还保险公司代偿的理赔款7.6万余元。
当时由于小何户籍所在地拆迁,并且他不在扬州,所以法院文书没有送到他手中。2016年11月22日,法院依法做出缺席判决,判决小孙支付保险公司4.6万余元,小何支付3万余元。因为小孙对此并不知情,也就没有履行判决,所以导致他上了黑名单。
检察机关认为,上述判决应撤销,该案应当再审。5月9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已提请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就该案抗诉。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过此案,检察官表示,交通事故应由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处理,不要轻易委托无资质的个人参与调解、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同时应该及时关注个人信用状况,发现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的,应立即查清原因,及时处理。而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驳回再申请定的,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