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6月5日电(通讯员 谢文静 孙思齐)利用受害人企图瓜分钱财的心理,三人演绎“丢钱包”大戏,受害人为自证清白说出银行卡密码,不料深陷骗局被骗钱财。近日,经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碧、李某茂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同案犯李某云在逃。
李姓三人长期在城市远郊公交车站徘徊,以“同乡、同行”等理由骗取他人信任,与准备乘车回老家的务工人员一同“拼车”进而实施诈骗行为。
他们分工明确,李某碧负责与等车回家的被害人搭讪套近乎,博得信任。李某茂假装路过并丢下钱包,李某碧拾得该钱包,同时示意被害人不要声张,后邀被害人乘坐李某云驾驶的汽车一同返回老家。
这时,李某茂返回并上车询问是否捡到其丢失的钱包。被害人为证明自己没有捡到,在李某茂的诱导下,说出自己钱包内的现金数额、银行卡开户行及银行卡密码。被害人为进一步证明自己所持有的银行卡并非李某茂所“丢”钱包内的银行卡,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李某茂,李某茂趁机将卡掉包。随后“失主”以李某碧有重大嫌疑要另行对峙为由,让被害人下车,三人驾车离开。三人离开后,李某碧到ATM机上取走被害人银行卡内钱款。
该诈骗团伙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所用车辆系委托李某云亲属帮忙自他人处租借,并在使用过程中悬挂伪造的多个不同地区的牌照,以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为了逃避检查,三人仅在身上带着他们认为外来务工人员较常用的中国农业银行或者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用于掉包。如果被害人没有相应银行卡,则放弃诈骗。
2017年3月至10月,该团伙共作案3起,诈骗金额总计3万余元。其实他们所“丢”钱包,里面都是少量100元人民币夹杂大量报纸,假装很有钱。该犯罪团伙也坦言,之所以可以屡次得手,主要就利用被害人一念之差、贪图小利的心理。不料,在2017年11月再次丢钱包行骗时,被警方侦破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