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妻离婚后,见前妻另结新欢心生不满,进入前妻家中,用刀砍伤前妻男友。近日,经安徽省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今年55岁的刘某于2006年与蔡某经法院判决离婚。2017年12月7日凌晨2时许,刘某回到家中后听到住在隔壁的前妻蔡某家中有男人说话的声音,遂携带菜刀来到蔡某家,通过梯子从窗户进入蔡某家二楼卧室,将蔡某的男友王某头部、脸部等多处砍伤。之后王某和蔡某两人将刘某手中菜刀夺下。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刘某及时赔偿了王某医疗费9000余元。
(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