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倒行人后,弃车逃逸,致使被害人被过往车辆碾压死亡。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孙某批准逮捕。
2018年3月24日晚,孙某喝酒后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至宁明县火车站时,发现后面有车辆要超车,遂靠边行驶。不料,行驶过程中撞倒了行人邓某,致其昏迷;而孙某并未救助邓某,而是乘坐一辆出租车逃离现场,之后回到重庆老家。当晚,邓某被过往的车辆碾压死亡。
4月8日,孙某得知其当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案移送到案件发生地的宁明县公安局。宁明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存在肇事逃逸情形,故对其批准逮捕。
(何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