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三明6月29日电(通讯员 梁民权 李绍荣)日前,因暴力抗法并咬伤法官,被告人童来祥经福建省沙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后,被该县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依法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童来祥,系沙县一个体养殖户,因为他人民间借贷担保,被沙县法院依法判令承担担保责任并偿还债务,但被告人童来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沙县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2018年5月3日22时许,法院执法人员将被告人童来祥带至沙县拘留所办理执行司法拘留手续时,被告人童来祥拒不配合,咬伤法院执法人员右手手腕,并用后脑勺撞击执法人员前额,造成法官执行工作被迫中断。沙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童来祥抓获,经审讯,被告人童来祥对自己阻碍执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被告人童来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