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报复放火烧山 想着肯定坐牢又烧毁5处村民树木
2018-07-03 17:05: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桂林7月3日电(通讯员覃福生 石丽萍)因与同村人周某有矛盾,遂故意放火烧毁其山林报复,明知逃不过法律制裁,又放火将其他村民的树木烧毁。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毛某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毛某因与本村的周某有矛盾,便想放火报复烧毁周某的山林。2018年2月,毛某来到周某的岭地后点燃了岭上的杂草,大火引发了森林火灾,烧毁周某种植的树木。毛某知道自己放火总是要坐牢的,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于当天下午先后在安静村的其他5处岭地放火烧山,将文某、文某某、周某某等无辜村民的松树、杉树等树木烧毁。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次日将毛某抓获归案。经调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为8.99公顷,其中过火有林面积6.89公顷,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28789.5元。

  荔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毛某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毛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毛某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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