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桂林7月3日电(通讯员 陈思君)为扩大客源,男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帮助他人制假贩假。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向阳朔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黄某某在阳朔县阳朔镇漓江边经营一照相点为游客照相。为了让筏工等人员多拉客源到照相点照相创造收益,从2016年开始,黄某某用电脑、打印机、过塑机先后为31人伪造出本应由桂林市海事局制作签发的“广西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适任证书”“内河排筏船员适任证书”,其中28人为免费制作。此外黄某某还免费为1人伪造应由阳朔县旅游局制作签发的导游证。
2017年10月2日,阳朔县公安局在被告人黄某某经营的照相点将其抓获,同时在该照相点查获其用于伪造证件的电脑一台、打印机两台、过塑机两台,查获伪造的“广西内河小型船船驾驶员适任证书”成品4张及半成品30张,“内河排筏船员适任证书”成品8张,导游证一张,同时发现其电脑内保存的伪造证件后相关人员的身份、照片、证件等信息。
检方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多次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