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张家口7月9日电(通讯员 张红强)包工头在拿到劳动者工资后,有能力却不支付,经责令改正后仍恶意欠薪近290万元。日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河北省沽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年,张家口市四建公司将沽源县某小区部分工程承包给杨某某。2015年9月份,嫌疑人刘某某向杨某某分包此小区9—12号楼的劳务大轻包工程。之后,四建公司共支付刘某某9735568元工程款(包括农民工工资),刘某某没有将该工程款足额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却部分用于偿还个人高利贷,致使拖欠木工、瓦工、钢筋工等170名农民工工资2897360元。2018年2月5日、8日,经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责令支付,刘某某仍拒不支付。
2018年2月12日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