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攀枝花8月8日电(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张光林)男子以矿山老板、茶楼老板等身份,收取受害人现金及微信转账后,承诺马上返还进行诈骗,骗取多人钱财15000余元。近日,四川省米易县检察院对李某刚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
四川省米易县新山乡中山村村民李某刚在家中排行老二又系家中独子,自幼在父母的溺爱中成长,长大后多次向父母的亲朋好友借钱,由父母为其还钱。可是不久前,他却成了“矿山老板”。
在向亲朋好友借钱无望后,为满足自己赌博、上网以及生活消费,从2018年5月起,李某刚以自己矿山老板或茶楼老板购买东西为名向店主借钱或微信借钱后,谎称转账还钱要24小时才能到账,以此行骗,最终落入法网。
2018年5月19日,李某刚到农贸市场一卖鱼店谎称舅舅家办酒向老板陈某英预订180斤花鲢鱼,经与老板陈某英闲聊获取信任后,以自己还要到其他的地方买东西而现金不够为由,骗取老板1000元现金。随后,他拿出手机假装操作用手机银行转款卖鱼的陈某英后,一去不归。
6月9日晚,李某刚到某洗浴中心找到胡某某,以给胡某某介绍买房为由,先后两次骗取胡某某微信转款2800元和现金2000元。
6月13日,李某刚窜到超市谎称自己是尚善茶楼的老板要购买13台麻将机和桌椅板凳,假装打电话叫人送5万元过来并与老板套近乎后,以自己干爹的儿子急需用钱,骗取微信转款3500元钱。
经初步核查,从2018年5月至6月期间,李某刚以“李小伟”“李伟”等假名字,冒充矿山老板、茶楼老板等身份骗取受害人陈某某、彭某等人信任后,以收取受害人现金及微信转账后,承诺马上采用手机支付宝转账到受害人银行卡的方式进行诈骗,共骗得他人钱财15000余元。
2018年6月3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刚被米易县公安局抓获。7月31日,四川省米易县检察院对李某刚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