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年的女子轻信三轮车司机,被其杀害。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宣判,王某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2月21日11时许,正值春节假期,从外地回家过年的女子谢某在临河区租乘一辆红色三轮车后,手机关机与家人失去联系。下午3时50分,家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走访摸排、缜密侦查,于2月24日找到谢某租乘的三轮车并将车主王某控制。经讯问,王某供述了杀害谢某的犯罪事实,称自己以需要顺路回家取手机并少收车费为由,让谢某放松警惕,在行驶到僻静处后,用三轮车上的绳子将谢某手脚捆绑后拉回出租房,多次实施强奸。唯恐事情败露,王某将谢某拉到旧污水处理厂推入污水沟致谢某溺水身亡,随后将谢某包内的315元据为己有。2月25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排污沟内找到谢某的尸体。
一审宣判后,王某认罪服法,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