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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工作之便偷拷14万条业主资料与他人交换获刑
2018-08-23 16:37: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福州8月23日电(通讯员李琳)近日,经福清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012年至2014年期间,胡某在福州某房产公司上班。“当时我发现每家分店电脑上都有些客户资料,觉得日后会用得上,就带着U盘去各分店拷贝他们手中的资源。2014年6月离职后,我也没有将资料删除。”胡某在侦查阶段坦白了其收集信息的渠道。从2014年开始,胡某还多次登陆到一个叫“小秘书”的网站,下载了一批卖房客户资料用于推销贷款业务。

  2016年下半年,胡某加入某集团担任典当业务员。一日,同案人何某(另案处理)联系胡某,想与其进行业主资料的交换。考虑到日后推销产品可能会用到,胡某将此前收集的约14余万条含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小区业主个人信息与何某进行了等量交换。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