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萍乡8月28日电(通讯员鞠蓉)“欠钱不还固然令人厌烦,但还是得寻求法律手段,你看,你这样不害了自己吗?”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雍寿明在提审犯罪嫌疑人黎某时说。目前,这起涉及7人的非法拘禁案经湘东区检察院依法向湘东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已于近日宣判,其中2人被判处拘役、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0个月不等。
2017年年底,萍乡湘东人黎某因家住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的受害人张某某欠其货款经多次催讨未还,便决定叫人一同前往安徽催张某某还债。2017年12月18日,黎某邀其表弟刘某帮忙去安徽要债,刘某当即答应并召集彭某、金某、钟某和黎某一起驾车前往安徽。次日,黎某联系到张某某与其在太和县某桑拿洗浴中心楼下见面,张某某仍然声称自己没有钱,刘某、黎某等人便叫张某某跟其回萍乡。到达萍乡后,刘某等人先行回家,同时安排彭某和黎某一起把张某某带到黎某家里去住,当晚彭某和张某某住在一个房间,负责看着张某某,同时催促张某某联系人筹钱还款,但张某某筹钱未果。20日,大家决定把张某某带到湘东区某镇已经废弃的中学附近一废弃工地处逼迫张某某还钱,随后对张某某进行殴打、威吓。张某某遂借联系朋友筹钱之机,用手机微信求助其朋友报警。当天下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将受害人张某某当场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