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8月29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永松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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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力拧紧“安全生产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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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守护百姓“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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