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瘾君子”,在与朋友吃饭时,向朋友展示毒品,以炫耀自己“富有”,结果被人举报落入法网。日前,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4月1日,王某因清明节祭祖从深圳回到老家邵阳市。4月6日晚,王某与发小张某在该市一餐馆吃饭。两人都是“瘾君子”,当王某得知张某经常缺“货”(即毒品)时,便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些“货”,得意地炫耀自己很“富有”。然而张某的举动却引起了周边一名食客的注意,这人报警后,公安民警很快赶到。民警从王某衣服内搜出白色晶体状与红色颗粒的可疑物。经称量与鉴定,搜出的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系毒品)。
到案后,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