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9月20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晓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晓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晓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68次检察开放日 | 检察进社区 普法暖民心
“宪”在,我们宣誓!
检察日报头版 | 开方祛病,守好耕地红线
“让爱回家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专项监督活动在扬举办
扬州检察官方微信
扬州检察今日头条客户端
扬州检察新浪微博
扬州市护航民企法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