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那天,名为“成个广州最叻你”的系列主题活动落户广州某商业中心包括表情包主题展等一系列精彩内容。“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我能说什么?我也很无奈啊。”如今,许多人在聊天发文时附带表情包已是标配,很多年轻人随时开启“一言不合就斗图”的模式,给人带来交流乐趣。自2003年QQ首次上线了系统自带的小黄脸表情,到如今“只要有素材,人人能做表情包”的自定义表情包,表情包已成为手机产业链上不容忽视的巨大“奶酪”。一些口碑不错的表情包,在衍生产品上也赚得盆满钵满。
据《中国青年网民网络行为报告(2016—2017)》显示,聊天使用表情符号,已是网民们的输入习惯,使用次数最多的表情,总计高达75亿次。一些网友还发挥想象力,自己创作表情包,可是狂欢背后,别让“表情”触“雷区”,当心一不小心侵犯他人权利。
2015年,满橙公司制作和发布了《非诚勿扰3》动画、动态表情及漫画图片,并提供了表情安装包下载,其中男主角的网络动画形象特点与演员葛优的脸部轮廓及面貌特征基本相同,为此葛优起诉满橙公司侵犯其肖像权。最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定满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葛优的人身权利,判令满橙公司向葛优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葛优25万元。2016年年末,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宣传自身业务,葛优对其提出40万元的索赔。
表情包在传情达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效果,又高度符合网络技术运用的特征,由于巨大的商业价值,其研发创作已成为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表情包商业价值的成功开发能带来丰厚收入,但对表情包创作者而言,却面临着版权保护的烦恼。日本、韩国动漫文化发达,让表情贴图很有市场。由于,日韩重视版权保护,用户付费意识强,使表情贴图版权方在营收上保持稳定。而在我国,表情商店里收费的表情包版权意识不高,已成为表情包掘金的一大障碍。
表情包运用特定符号,体现一定的情绪内容,不仅属于一般意义上的作品,同时也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具有独创性,因而,表情包版权保护是不可回避的法律问题。
2016年,一位理工科男生创作了一套徐州话版本的表情包,供网友聊天时免费使用。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地一位微博资讯博主在一个软文广告的博文上使用了其中6张图片,涉嫌侵犯理工男的知识产权。在当地报纸官方微博帮助下,工科男维权成功,博主承认侵权,并主动支付500元版权费。
真人表情包制作使用的前提应该是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表情包的制作方要取得权利人的同意,还要注意不能丑化他人的人格。在制作真人表情包时,尤其是以身边的同事朋友等的照片制作真人表情包,为避免法律风险,应当首先获得他人许可,其次若对真人照片进行二次创作,还应当注意不得体现为丑化他人的效果,否则侵犯他人名誉权。这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