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罗伯特唐尼脱下一身钢铁,在该片中饰演外表光鲜,实则为犯罪者开脱罪名的辩护律师Hank。他的父亲约瑟夫则是在家乡小镇担任Judge,这位法官父亲在家庭中带入了他的职业习惯:严厉、遵守规矩、重视自己的权威。在结束四十余年的法官生涯时,法院还为他下了半旗。
父子俩在生活上充满了矛盾,对于Hank的婚姻,约瑟夫冷言冷语;Hank也从来不带着家人去看望父亲。两人生疏的原因是由于Hank年少时曾经犯罪,在法与情之间,约瑟夫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对Hank判处更重的刑期,去更远的少管所。而Hank也因此对父亲充满了敌意,他努力学习,在最好的法学院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离开家乡后到华盛顿当律师。在他的眼里,没有所谓的正义,只有永恒的利益。
在Hank因母亲去世回到家乡不久,退休的法官父亲约瑟夫惹上了一起谋杀案。在曾经由他主持正义的殿堂里,他成了那个被指控的凶手、被审判的对象。Hank担当起了父亲的辩护律师,穷尽一切手段,利用话语技巧,帮助父亲脱罪。是的,法官是凶手,但身患绝症的他在化疗过程中,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凶手和行凶过程,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面对检察官指控的谋杀罪,约瑟夫虽然同意Hank的无罪辩护,但坚持在辩护过程中,不能公开自己罹患绝症并失忆的信息,因为这会让人质疑他过去一年的判决,他认为有损法官名誉。而Hank却坚持利用病情博取陪审团的同情以达到减轻罪行的目的。这是父子之间对于辩护技巧和责任名誉的矛盾,也是两人因职业立场的不同所表现出来的不同逻辑思维与职业特征。
在美国,陪审团针对事实作出判断,法官决定适用法律。但不论是否适用陪审团,法官的作用都是重要且巨大的。司法的公正性是通过司法人员的行为得以反映的,所以法官的职业操守要求高于其他社会职业群体。正如美国恩格尔法官在就职誓词中所说的:“我祈祷,当我的法官生涯结束时,无论是在明天早晨还是在三十年以后,别人都会说我的工作是完美的,为人是诚实的。我为美国的司法体制增了光,并且为人类的生命和着正义贡献了我微不足道的力量。”
影片最后,约瑟夫在观看监控视频时,猛然记起了一些事,他想起了自己曾有过行凶动机,但仍不记得自己如何杀人。在法庭上,法官宣誓要诚实回答提问,面对检察官的提问,他承认自己不记得杀了人,却认为自己杀了人。陪审团最终裁定,一级谋杀罪,被判无罪,但被判非自主(不受自己控制)的杀人罪,刑期4年。
事实上,约瑟夫清楚的知道,只要自己一口咬定忘记了,不承认杀人,那么陪审团必定会给出无罪的裁定。但他没有,做了四十余年的法官工作,他一直站立于天平的正中央,定纷止争,公平正义是其职业生涯的核心价值。但他也明白即便是法律的实施者,在犯罪后也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邪恶念头与私权利都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也是他尊重并敬畏法律的表现。
在父亲的榜样下,Hank却表现的完全不同。在影片的开头,一名控方律师就对Hank说,你对法律毫不尊重。Hank反驳他,我非常尊重法律,我只是不敬畏法律,我不会被法律束缚。他尊重法律吗?他利用法律为有罪的人开脱罪名,在明确证据面前要求法官父亲撒谎,用尽手段争取陪审员的同情。他并不尊重法律。作为一名律师,其职责并不是帮犯罪嫌疑人脱罪,而是为其合法权益做辩护。笔者并不熟悉美国的律师制度,但从影片所表达的含义可以看出,律师的职责应当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也应当尊重并敬畏法律。
回到这起案件,约瑟夫被指控开车故意撞死了恶贯满盈的马克,而这人曾经因杀人被法官轻判,正是这次的轻判导致了另一个生命的消逝。在判例法的国家,一起案件的审判结果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为这种判定具有法律规范效力,甚至可能形成一部法律。
与约瑟夫再次相遇时,马克口出恶言,要侮辱他死去妻子的坟墓。这成了压倒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最后一根稻草,在愤怒与恍惚下,他用一种极端方式去救赎。
影片中,还有一句经典台词来自检察官,“我只有一个简单的信念,唯有法律才能让人平等。”他认为,即使是恶贯满盈的马克,在法律面前,他的生命也是有价值的。
一个人用非正义的方式去履行正义,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法治社会下不变的定理。
影片最后,约瑟夫入狱,后因病情恶化被保外就医,最终在与儿子共乘的小船上去世。而为胜诉不择手段的Hank在父亲的感染下,认同了法理的公正比输赢更重要,选择了尊重法律、敬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