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大庆高新区检察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童心圆”未检工作团队检察官指导小学生,在模拟法庭上体会庭审过程。
院情小贴士
●建院时间:2007年8月
●现任检察长:钟国庆
●干警人数:现有干警45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4人;博士2人,硕士16人
●最高荣誉: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检察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教育展示区陈列的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金、银、铜三枚奖牌引起了记者的好奇。
问起这三枚奖牌的来历,该院检察长钟国庆满怀骄傲地告诉记者:“这是2014年我院帮教的一名学生为表示感激,当年取得奖牌后专程送给我院留念的。”
2014年,16岁的体育中专生张某逛商场时,趁营业员不备之机将柜台上一部价值4000余元的手机盗走。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张某是在校学生,又是初犯,没有前科劣迹,案发后有悔罪表现,且被盗手机已扣押并返还被害人,于是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使张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后对张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久,张某在当年的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获得了三枚奖牌。张某在检察官的帮教下发奋学习,次年又顺利考入某体育大学。
钟国庆向记者介绍,2010年4月起,大庆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部由该院审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为此,该院设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犯罪审查科,并从全院选拔学历高、素质好、懂青少年心理和熟悉网络语言的5名“80后”干警充实到未检队伍,成立了“童心圆”未检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全部为硕士以上学历,1名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
为了切实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使之顺利回归社会,2014年以来,该院在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率先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由同一主办检察官或办案组承担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预防帮教等职能,对未成年人案件一跟到底,有效实现诉前引导、评审感化、案外帮教的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以前,批捕、起诉分别由侦查监督、公诉科办理,法律监督、预防、帮教等工作也各自进行,不仅证据标准有时掌握不一致,在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政策上掌握的标准也时有差异。”该院未成年人犯罪审查科科长董冰告诉记者,近年来的办案实践证明,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有利于对未成年人案件定罪、量刑的综合平衡,有助于确保教育、感化的效果。
据介绍,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积极运用防错纠错、轻刑快办、挽救保护“三项机制”。根据该院制定的未成年人案件“逮捕必要性证明”“非法证据排除”“品行社会调查”等制度,综合未成年人一贯表现、主观恶性程度、是否具有悔罪情节等慎重作出法律适用决定。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全部启动快速办理程序,缩短羁押时间,避免“交叉感染”。强调办案全程以案释法,教育和争取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对轻微涉罪的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尽量给他们回归学校和社会的机会。
2014年以来,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共受理全市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07件355人,不批准逮捕39件79人,共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件24人。20名在校生经过帮教考上了大学,经过入学后情况跟踪,品行表现良好。
近年来,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借助政府和社会力量,通过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心理疏导基地、法律援助基地等“五个基地”不断提升未检工作载体的规模与内涵。“童心圆”未检工作团队与该市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等单位人员共同组建了志愿者团队、合适成年人团队、合适保证人团队、品行社会调查团队,定期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帮助有问题隐患的青少年及时校正人生航向。
“希望有机会把大庆的宝贵经验,带到全国两会上与大家分享。”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亚兰感慨地说,“童心圆”未检工作团队有朝气、有活力,精神面貌好,“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法务实灵活,内容针对性强,不愧为黑龙江的未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