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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坠井呼吁“亡羊补牢”
2018-04-20 18:0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4月17日,一男童坠入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金冢子镇一百米深井,经近15小时救援后被救出,送医救治无效死亡。

  此前有媒体做过统计,仅2015年至2016年,各地媒体公开报道的意外坠井事件就达到29起,31名坠井者中,近8成是儿童,近4成生命最终未能抢救过来。遗憾的是,一次次血的教训,似乎并未唤起有关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类似事件仍频频发生。

  目前,农村机井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现象,施工方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忽略防护设施,打完井后不安装护栏、盖板。即使当初有防护设施,由于缺乏日常维护,也会逐渐损毁失去作用。至于那些废弃的机井,更是无人问津。许多枯井的井口直接裸露在外面,久而久之还会被荒草覆盖难以发现,成为一个个潜在的“定时炸弹”。

  2016年11月,河北省保定市蠡县一男童不慎坠井身亡后,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曾专门作出批示:“我们天津有没有这样的危险隐患?!他车之覆,我之警鉴,对此,我们也要‘有案必鉴’”,并部署在全市开展农村枯井、城市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比之下,其他一些地方缺乏这种“有案必鉴”的思维,最终一次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麻木不仁,要对症下药,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在儿童坠井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再“只亡羊,不补牢”,有关部门必须行动起来,切实堵塞安全隐患。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