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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朝阳:爱较真的“案件管家”
2017-02-21 15:15:00  来源:扬州检察

  每年六千多起案件,件件得从手上过,这事搁在谁的身上都不是个轻松活。可美女一枚的丁朝阳,凭着一股较真劲儿,硬是把这件事做得一一当当,并在全省检察系统叫响了名气。

  一个瑕疵也不放过

  2015年7月,丁朝阳调任扬州市检察院案管处处长。“管了案件,得罪了人。”前任处长的友情提醒,没能让她却步,反而更激起了她严格履职的决心。

  每季度末,市院案管处调取全市自侦、民行、控申案件的全部案卷进行评查。各院的评查情况汇总后,形成“点到问题、点到案件、点到人”的评查报告,发至每位检察长的手中。“辛辛苦苦办案,后面却跟个‘婆婆’。”案件承办人不理解。但在市院领导的有力支持下,“案件评查就是办案质量提高的过程”,渐成大多数人的共识,案件评查深入推进,案件瑕疵率逐季降低。到2015年第四季度末,该比率已下降十二个百分点。

  以往,由于案件承办人不太重视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性,月底生成报表时麻烦百出。丁朝阳带领全处同志,用半个月时间,对案件信息录入开展专项核查,通过逐表审查、卡表对照、统一业务系统与报表系统同步核对,将错误项一一找出,并督促承办人一一修正。

  数据清带来了底子明。从第二个月起,全市的案件报表再未出现大的误差。“一目了然,清清爽爽”,领导和上级院如此评价。

  一分钱也不能少

  2015年7月下旬的一天,丁朝阳与案管处同志在对全市检察机关涉案财物进行流程监控时,发现市院反贪局扣押的一笔财物即将超过三天的报备期限。“涉案财物管理事关司法公信力,必须物随案走、案结物清,少一分、迟一天都不行。”她立即打电话提醒承办人。很快,承办人将扣押的财物和文书送到,经审核一致后,该笔财物的信息和明细台账被同步录入统一业务系统。

  2015年下半年,在省检察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检查中,扬州市检察院因管理得当、在省辖市中问题最少,受到省院时任检察长徐安的肯定。该项工作经验应邀在全省条线会议上作了交流,并被《省院情况反映》《江苏法治报》《检察日报》等推广。

  一步也不能慢

  2015年底,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开始试点。丁朝阳在院领导的协调推进下,仅用十天就完成了全市基础平台建设。随后,她又带队赴七家基层院,现场指导硬件的配置,使每家基层院均在最短的时间内,设立了符合要求的独立电子卷宗制作场所,并将监控装置、专用电脑、高拍仪、自动卷宗装订机、高速扫描仪等配备到位。

  “服务办案,提高效率”,这是丁朝阳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她与同事们一起,先后解决了同一案件多名律师同时阅卷、律师阅卷与办案人员使用卷宗相互冲突的问题,受到律师好评。并不断改进技术手段,使公诉部门承办人通过统一业务系统内的电子卷宗平台,就可以实现案卷查阅、批注、截取卷宗内容制作阅卷笔录、审查终结报告等“一站化操作”,有效节约了工作时间。

  生活中的丁朝阳温柔妩媚,典型的淑女模样。在工作中,她也想保持自己的本性,但今年全市“两会”上,一位人大代表的寄语——“检察机关的案件办得好不好,老百姓最关注,你们铁的管理让我们放了心”,使她放下了这个念头。

  “看来,我还得继续‘较真’下去。”丁朝阳一脸笑意,灿若春花。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