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明祥:“诗人”的眼界
2017-08-17 09:32: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请你用一句话评价一下佘主任。”“诗人检察官!”是的,在认识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研究室主任佘明祥的人眼里,检察官的身份与他的诗人气质是密不可分的。佘明祥先后创作诗词三百多首,多篇作品在《中华诗词》、《中国诗词》、《中原诗词》、《中州诗词》、《检察日报》等刊物发表。其中,七绝《咏鹅》在2011年“炎黄杯”国际诗书画印艺术大赛中获一等奖。受邀参加全国第三届丁芒文学艺术研讨会和河洛高层诗词论坛,并作大会交流发言。

  诗人,通常拥有高卓的眼光,大气恢弘的心胸和犀利独到的见识,具有非凡的概括能力和总结能力,能够运用多重视角深刻的理解这个世界,用精炼的语言描述我们身边的人和事。 

  佘明祥认为,好的诗词,源于生活,源于客体,源于实践,是主体对客体的独特体验与表达。命运的多舛,生活的曲折,这是一种历练与积累。创作的过程是对自己心灵的洗礼、心态的调整,能使自己在浮躁的氛围里知得失、知进退,达到“一览众山小”的境界。佘明祥是以这样的心态作诗的,也是以这样的心态从事检察事业的。 

  作为一名检察官,佘明祥从检二十六年,对检察理论与办案实践之间的关联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从事刑事检察工作期间,根据自己的观察和体会,以独特的视角提出了“钝刀与快刀”的观点,即“捕人时,刀子要钝,慎之又慎;不捕时,刀子要快,尊重人权。”总结出“审讯八法”、“庭审中的讯问策略”等。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期间,提炼出“对照审查法”、“九字息诉法”、“科长工作法”等具有邗江特色的民行工作法,并对案件审查、当事人息诉、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总结。其中,“近、粘、围、高、冷、疲、利、晓、击”的九字息诉法和“分类息诉”、“诉前息诉”等息诉经验,受到了来扬考察工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分管检察长的赞赏,并被江苏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 

  佘明祥今年48岁,岁月却似乎并没有在他的脸上和心上刻上丝毫印迹,他还是那副模样,永远笑眯眯的,和蔼可亲。还是埋头于检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中,行走在总结和提炼之路上。年龄的增长使他更加关注年轻一代检察官的成长。他看到不少刚刚走上公诉岗位的年轻人,由于缺乏实践与锻炼,一切从头摸索,走了不少冤枉路,也影响了出庭公诉的效果。他把自己多年的办案心得汇集成册,分发给青年干警,希望能够以自己的检察之路给予他们指导和关怀。2013年8月,佘明祥亲自编写的《公诉工作的基本策略》正式编印,干警们视若珍宝,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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